陳長文
人物:三年級以上
1967年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1969年取得加拿大卑詩大學法學碩士,1970年獲得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72年獲法學博士。熟稔兩岸事物,曾任海基會秘書長。長期投入法學教育、法制建設的教育工作。
現任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兼執行長、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財團法人台北歐洲學校董事長、政治大學兼任教授、中國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及中國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財經法專題講座、浙江大學法學院及南京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長期擔任紅十字會志工,現為紅十字會總會會長,積極投入人道服務、國際援助工作,關心人權議題及弱勢團體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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